索 引 号 | 来源 | 大通县政府 | 发布时间 | 2018-09-01 | |||
发文号 | 主题分类 | 政府办文件 | 成文日期 |
大政办〔2018〕160号
县法院,县检察院,县公安局,县司法局,县发展和改革局,县财政局,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,县民政局,县农牧局,县林业局,县扶贫办,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,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县国土资源局,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,县供销联社,人行大通县支行,各银行类金融机构,各保险公司:
为了稳步推进我县普惠金融工作,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、可得性和满意度,经县政府同意,现将《青海省普惠金融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分工方案》、《青海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分年目标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,于每年1月15日前按照《分工方案》的任务分工,将《分年目标》年度完成情况、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反馈至县政府311办公室。
附件:《青海省普惠金融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分工方案》、《青海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分年目标》
大通回族土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8月22日
是否宜公开选项:宜公开
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印发